作者:高瑞鴻醫師
常常有蕁麻疹或是血管性水腫的病患懷疑自己是吃了某樣東西後才造成發作,也就是對某樣食物有過敏反應。那食物過敏該怎麼認定和判斷呢?抽血檢驗就代表了一切嗎?
食物過敏其實很常見
有一項2017所做的問卷研究,調查了16200位台灣民眾。發現高達12.5%的成人和10.4%的兒童有食物過敏,和過去相比有所增加。
過敏原的部分,蝦子和螃蟹最常見,比例分別達到6.1%和4.6%,其他較常見的還包括花生和牛奶等,但都不到1%。
最常見的症狀是蕁麻疹(87%),其次是血管性水腫(眼睛、嘴唇腫大),值得注意的是,有接近10%的病患發作時影響到呼吸,有大約2%的人出現了過敏性休克。也有少數患者只有腸胃道的症狀,包括噁心、嘔吐、拉肚子、肚子痛。
病史最重要:吃了什麼東西才發作
明確的病史是正確診斷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部分。
症狀通常在吃下過敏食物的幾分鐘之內就出現,最多不超過2小時。是不是每次吃同樣的食物都會發作?那個食物是怎麼樣烹煮的?發作前有沒有同時有其他因素,包括運動、喝酒、吃藥、熬夜、壓力大等等?
另外,病患或家屬是否有異位性體質,像是過敏性鼻炎、氣喘、蕁麻疹、異位性皮膚炎等等?
如果一時不太確定,最好能在每次發作之後,紀錄當時所吃的食物以及相關狀況,之後比較能夠釐清。
釐清了可能的過敏原,接著是進一步的檢測
有了特定懷毅的過敏原,下一步是針對過敏原做檢測,方法包括皮膚過敏原穿刺試驗(Skin Prick Test)、抽血檢驗過敏原(對於過敏原萃取物的特異性IgE)。其中,抽血檢測過敏原算是比較簡便的方式。
如果檢驗結果是對於所懷疑的過敏原有強烈的反應的話,則幾乎就可以確定造成過敏反應的元兇。同時,如果原本就懷疑度較低的,搭配陰性的檢驗結果,則也可以確認該過敏原和病患的症狀無關。
還是無法確定呢?
但是也有一種狀況是,對於強烈懷疑的過敏原,檢測結果卻無法驗證。這時,就要考慮使用食物激發測驗(oral food challenge),也就是直接試吃測試來驗證是否出現過敏的現象。因為可能誘發過敏反應所以有一定的危險性,需在醫師的監測下進行。
結論
如果確定了食物過敏的過敏原,之後必須要避免含有過敏原的食物,以免又發生過敏反應。曾經發生嚴重過敏的,比如呼吸困難或者過敏性休克,最好能夠隨身攜帶腎上腺素的筆針,以免不小心發作時能夠使用爭取送醫進一步治療的時間。
釐清食物過敏的過敏原,除了可以避免復發,也能夠不要錯殺其實是無辜的食物,人生也才不會因此少了某些味道!
參考資料:
1. Rising prevalence of food allergies in Taiwan: An epidemiological study. J Microbiol Immunol Infect. 2023 Aug;56(4):863-870.
2. EAACI guidelines on the diagnosis of IgE-mediated food allergy. Allergy. 2023 Dec;78(12):3057-3076.